(一)系统设计参数的确定 1、基本参数 设计保证率:应根据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确定,滴灌不应低于85%。(气象水文典型年)灌溉水的利用率应不低于0.90。 设计系统的日工作小时应根据不同水源和农业技术条件确定,一般不宜大于20小时。 设计耗水强度(Ea):应采用作物耗水强度峰值,并应由当地试验资料确定,无实测资料时,对粮、棉、油等大田作物采用膜下滴灌时,根据本地情况Ea可在3~6毫米/天之间选取。 滴头设计工作水头: 节水灌溉规范规定滴头设计工作水头应取所选滴头的额定工作水头,或由滴头压力与流量关系曲线确定,但不宜低于2米。 灌水器的工作水头越高,灌水均匀度易保证,但系统的运行费用高。灌水器的设计工作水头应根据地形和所选用的灌水器的水力性能决定。单翼迷宫式滴灌带的工作压力最好在0.05-0.1MPa之间,注意应根据所选滴灌带滴头的流态指数及其实际工作水头确定滴头实际出流量以及相应的允许水头差。 以Φ16x300-1.8滴灌带为例说明( qd =0.411H0.615 ) Hd=10m时,qd=1.8l/h qv=0.2,则[hv]=0.33,[h]= [hv] Hd=0.33x10=3.3 Hd=5m时,qd=1.1l/h qv=0.2,则[hv]=0.33,[h]= [hv] Hd=0.33x5=1.65 2、 灌溉制度 设计灌水定额: 应根据当地试验资料按下面公式之一计算: m=0.1γZP(θmax-θmin)/η 适宜土壤含水率上、下限(占干土重的百分比),θmax可取田间持水率的90%,θmin可取田间持水率的60%。 设计灌水周期: T=(m/Ea)η 按上式求得的值为作物需水高峰期的灌水周期。 一次灌水延续时间:t=m·Se·Sr/(ηqd) 灌水次数与灌水总量: 灌水总量应由当地灌溉试验资料确定,无试验资料时,可根据当地的气象资料按彭曼法计算,计算出总需水量后,应根据作物各生育期的需水量确定不同时期的灌水定额及灌水周期,确定总的灌水次数,合理分配灌溉水量。 上面求得的灌水定额是在作物的适宜土壤含水率范围条件下,在计划湿润层内的土壤最大储水量,当灌水量大于计算值时,土壤含水量将超过作物所要求的适宜值,影响作物生长,还会造成灌溉水的深层渗漏,造成灌溉水的浪费。 上面求得的灌水周期和一次灌水延续时间,为作物需水高峰期的值,作物不同的生长时期,需水量也不相同,应根据作物的生长过程作相应的调整。 前面计算的灌水周期和灌水量也可以说是最大值,但不一定是最合理的值,可以根据作物日耗水量确定作物的灌水量和灌水周期,如作物日平均毛耗水量(净耗水量除以田间灌溉水利用系数)为5毫米/天,则一次灌水30毫米(20立方米/亩),那么6天就为一个灌水周期,也就是说30毫米水够作物消耗6天。如果一次灌水15毫米 (15立方米/亩),则3天就为一个灌水周期。 3、 灌水均匀度 影响灌水均匀度的因素主要有:水力影响(水头损失引起的压力变化)、制造偏差、堵塞、地面坡度、滴头流量及滴头间距等,其中制造偏差、地面坡度、滴头流量及滴头间距可视为已知量,堵塞引起的均匀度变化带有一定偶然性,可通过增加灌水器泥沙通过能力和过滤装置进行水质处理解决,在微灌水力设计时,应经可能减少水力摩阻损失所造成的不均匀性。设计时可将灌水小区内的流量偏差率控制在20%内,以保证灌水小区内的均匀性,各小区间的均匀性可以通过调压措施保证。各轮灌组之间的均匀性则可通过调整运行时间、系统流量、压力等措施来实现。
|